3)第 16 章(捉虫)_在年代文里当炮灰[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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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也对男主有了爱慕之心,变成了珍宝感情路上的拦路石,也是后期的恶毒女配。

  而她顶替了小苏知青的名额则会成为后面扳倒她的最佳理由。她那个杀人犯弟弟也是,当时害死小苏知青后,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所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小苏知青的家人也没有在意这个孩子的过世,反而借此讹了那个杨队长不少钱,这事儿就算是彻底抹过去了。

  不过,两个人因为后来都对上了女主和男主,所以下场也都很惨。

  一个被学校退学,精神出了问题,回了北河沟大队,疯疯癫癫到死;另一个则是在监狱里蹲了半辈子,快刑满释放的时候,死在了监狱动乱里。

  但原身的人生和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苏苗苗之所以能想起这个炮灰角色,也是在她看到后面,这姐弟俩的结局时,还曾感慨过,小说里的人在遇到女主之前不管干过什么坏事都不会受到惩罚,可一旦和女主磕上,小到哪怕只是感情纠纷,也绝对会不得善终。

  但,苏苗苗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炮灰。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她完整回忆起这段剧情后,苏苗苗也必须承认,这个在小说里两句话就狗带了的炮灰,应该就是她,或者说,是属于原身的结局。

  苏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

  要是早知道这是穿书,还是穿成炮灰的话,我绝对先想办法不分配到北河沟大队!

  但人生没有早知道。而且苏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没在车上认识王小麦,跟着她来北河沟大队,按照原书中的安排,自己应该也还是会被分到这里。

  而苏苗苗一直也没发现自己是传书的原因则是作者自称是个起名废,像是大队长这类的角色,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以“杨队长”作为代号。

  北河沟杨是大姓,大队里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杨。更何况,苏苗苗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这是穿书,更不知道杨丰收是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

  不过,这一点倒是给了苏苗苗一个验证的机会。因为书里虽没写杨队长叫什么,但却说了他这一双儿女的名字。

  苏苗苗记得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一个叫杨桃花,一个叫杨贵虎。

  这个很好验证,只要问王小麦就行。

  苏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们,那么自己绝不会像原主那样以悲剧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时候,仍是要去割猪草的三个人又聚齐在水库边,一个上午被蚊子虫子追着咬的吴佩兰学聪明了,也换上了长袖长裤,还学着苏苗苗她们,把裤腿掖进了袜子里,好叫那些虫子不会顺着裤腿钻进来。

  只是吴佩兰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体力活,上午都算是强撑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费劲。

  王小麦和苏苗苗俩人都没理她,埋头苦干自己的活儿。

  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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