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二十六章 老三篇 八_重生美国当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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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科长啦等等战忽局的同志一起为党和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袁燕倏回顾了一番自己的心路历程之后,不由得被自己给感动到不行。

  抄人家一首诗还要负责人家后代的教育工作,辣么多穿越者之中也唯有他有着如此这般的高风亮节啊。

  所以我们袁大师此时的感情酝酿得那是相当滴到位。

  众人看着他在风雨中微微颤抖的背影,听着他饱含深情的男中音曼声吟道: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咳咳咳……”

  不过剧烈的咳嗽也打断不了他的激情,他用双手支撑着自己羸弱的身体,低沉地道: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袁燕倏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转过身来,泪流满面的众人就看到他也是泪流满面地结尾道: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噗!”

  “现代诗第一人”仰天喷出一口鲜血,给冲进窗内的风雨平添了一抹艳红!

  “鸿渐!”

  “二爷!”

  “姑爷!”

  “袁先生!”

  这正是:此间众人闻何物?杜鹃啼血袁哀鸣。新乡花朝风雨夜,未未他爹是艾青。(注释1)

  “对于袁燕倏的《我爱这土地》重回人教版语文教材,笔者举双手赞成。

  不管怎么说,袁先生都是一位非常真诚的爱国者,也对这个国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虽然因为政治原因他的后半生长期居住在国外,直到晚年才回国。但是他始终关心着国内的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还特意为中国留学生设了好几个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获得者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比如这几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热门人选之一的艾先生。

  笔者本人也是得到了袁先生的资助才能去哈佛大学研读比较文学。

  这首诗也绝对不是像某些无知之辈说的那样,他是在抒发对美利坚的感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以他的英文写作水平为什么不用英文来写而是中文呢?

  当时很多人可以证明,袁燕倏误以为自己大限将至,这才拜托司徒美堂先生把他的骨殖带回中国安葬在故乡。假如真像这些人说的那样他爱美国胜于爱中国,他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最关键的是,这首诗包含着忧国忧民之情。1921年的美利坚又有什么可以忧的呢?

  可见这是一首纯然的爱国主义诗歌,表达了作者极为强烈的爱国情怀,不管是在文学上还是在思想上,都是我国青少年必须学习的一首现代诗。

  人教课文组排除了政治原因,重新把《我爱这土地》选进初中教材,这说明了我国语文教育正在摆脱过去僵化的思维。

  笔者为袁燕倏先生得到应有的地位而感到可喜,也为我国青少年能学习到如此的杰作而感到可贺。”

  ——节选自陈K歌的《关于此次人教语文教材改版的一些意见》

  “全文默写袁燕倏的《我爱这土地》(10分)。”

  “简述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和作者在这首诗中表达的思想情感。(15分)。”

  “以这首诗的首句为题写一篇五百字的作文,体裁不限。(30分)。”

  ——节选自201X年上海市中考语文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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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改自白居易的《琵琶行》中的: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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