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救赎_猝不及防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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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走从军阿姨死,老大嫁做商人妇。

  但是丁丽雯浑然不觉,她推开门:“是小王吧?”

  “对!是小王吧!”丁母以为女儿同他谈得不错。

  丁丽雯俏皮地眨眨眼睛:“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说罢,得逞似的乐呵呵地关上门。

  什么王大王二,王七王八的,她不在乎,她的未来要住别墅、开跑车。一个什么国企的员工也妄想配得上她?梦做做就好了,千万别当真。

  叶可可无奈地放下手机,苦笑一下,坐在隔间里平复了一下心情。

  丁丽雯从来就是只能够同享福,不能够共吃苦的。但是以前的丁丽雯不是这样的。

  叶可可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个子小小的女孩子,不过七八岁的年纪。

  叶可可记得,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

  晚上。她刚刚跟随母亲从外地前往本市寻亲,那时候的她,应该是小学三年级吧?

  寻亲自然是不顺利的。叶鑫并不是有情有义的人。何止,人必先自辱而外人辱之。叶母的姿态太低,无根的浮萍,何惧之有?

  叶可可母女被安置在一个中高档的小区里,叶鑫给了一笔钱,但是避而不见。

  叶母咬着牙将叶可可送入名校,为此几乎花光了那笔钱款。

  但是叶母认为值得,她一直天真地以为叶鑫会认回叶可可。而到那个时候,叶可可如果没有过硬的学识,必定会被耻笑。

  母亲总是为了子女好,哪怕这种好并不是叶可可需要的。但是谁能因此苛责一个母亲呢?

  叶可可虽然并不认同母亲的做法,但这是她切切实实和叶母度过的最后时光。

  即便时不时饿肚子,即便没有富足的物质,即便……有母亲,什么都是好的。

  午夜梦回,谁不想要再回到母亲的怀抱呢?三十岁、五十岁、乃至七十岁,只要母亲还在,就仍然是女儿;三岁、七岁、九岁,一旦失去母亲,就是孤儿……

  叶可可抹掉眼角滑下的泪水,讨厌,怎么在这个时候又开始悲秋伤月了呢?

  她仰着头看着天花板,心中默念着欢快的《欢乐颂》,以此获得内心的平静。

  时间追溯回九岁的那个夏天。理想总是美好,现实却总是骨感。叶可可并没有认祖归宗,这是后话。而在当时,叶可可在所谓的“贵族学校”里也受尽欺辱。

  男孩女孩,所谓的贵族父母们并未教会他们什么是真正的绅士和淑女精神,反而沾染尽了各种恶习。

  欺凌弱小,是他们最先学会的。

  这个与众人格格不入的叶可可一下子成为众矢之的。

  没有包容之心的童言童语,丝毫不见任何有关善良和美好的词语,反而一个接着一个用言语诋毁着衣着普通的叶可可,用行动孤立孑然一身的陌生女孩。

  叶可可的忍耐,并没有给她换来一席之地。反而,一切都在一个雨夜爆发。

  那天乌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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