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二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15)_罪无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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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信息:有群众反应,案发当晚12点左右,有个人在路边烧东西。

  本来这也不稀奇,城中村里居住的本来就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比较迷信,烧个纸钱什么的,正常。

  不过,那名群众明确指出,他看到的人烧得绝对不是纸钱之类的东西。”

  闫思弦挑了下眉,“这也能看出来?”

  “能。”赖相衡特别笃信,“我每年清明十一都跟家里长辈一块去上坟烧纸,纸钱之类的东西,因为本来就是拿来烧的,所以易燃性极好,一点就着,火势正好不大不小。

  可要是其它易燃性不同的东西,那可就不一定了。”

  闫思弦点头,不禁开始对同组刑警刮目相看,大家真是细心啊。

  “所以,你们怀疑烧东西的人是凶手,而被烧的东西是一些……或许是熊蕊蕊的私人物品?”

  “是啊,因为熊蕊蕊去圆通网吧的时候,其实背着一个简单的单肩布包——就是女孩出门时候常用的那种布包。

  可是发现她尸体的地方却没找到她的包,后来虽然找到了疑似案发现场的出租屋,可那出租屋里也没找到她的包……

  我们一开始是怀疑会不会是凶手拿走了她的包,毕竟……在案发现场停留,处理死者的随身物品,这做法风险太大。

  凶手完全可以把包带走,之后再找没人的地方处理。”

  闫思弦点头,“是这么回事。”

  “不过,提供线索的目击者一口咬定,她看到那人烧的就是个布包,她看见白色的背带了——熊蕊蕊的包就是白色的!”

  闫思弦卡壳了一瞬,然后道:“那个……小赖,下次能不能先说重要的事儿?”

  赖相衡又挠了下头。

  “接下来就是重要的事儿了。”他保证道:“目击者称,她是先看到燃烧的火光不对,怀疑她看到的人不是在烧着,这才起了好奇心,想看看对方烧的什么。

  然后,她就真看见烧的是个布包。

  再然后,对方也注意到了她,好像是有意躲着,不想让她看见,就随手把那烧着的东西挑进垃圾桶,匆匆离开了。”

  闫思弦知道赖相衡身上的味道是哪儿来的了。

  “所以你们去翻了垃圾站?”

  “没办法啊,垃圾案发当天一大早就已经被送到垃圾站去了,我们这还是紧赶慢赶呢,再晚就要被掩埋或者焚烧了。”

  赖相衡终于将手头的一张纸摊在了桌子上,并道:“别看它味儿难闻,作用可大着呢。”

  闫思弦已经研究起来。

  只见那是半张信纸。

  只有下半张,上半张被烧毁了,边缘是焦黑的。

  但可以看到信件的落款:

  你的大灰狼

  是熊蕊蕊的那位笔友!

  除了落款,还能看清信末尾的两段文字:

  你不是说想打工养活自己吗,可以去晋华路的圆通网吧,暑假我就我在这打了两个月工,老板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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