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76章 小讼棍遇上大讼棍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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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刘安明办公室里。

  庞大海抬起胳膊看了眼手表,靠着沙发翘起二郎腿,慢悠悠的说道:“再等十分钟,先晾晾他们。”

  “嗯。”刘安明点头。

  十分钟后。

  两人终于姗姗来迟。

  “这位就是姜先生吧,你好你好,鄙人刘安明,是格云旅行社的总经理。”

  刘安明满脸笑容的推门而入,热情打招呼,随后介绍道:“这位是庞律师。”

  “刘总你好,我是姜白,这位是罗律师。”姜白起身,不咸不淡的点了下头。

  罗大状则随意的扫了一眼。

  目光在庞大海身上多停留了两秒。

  这个就是蓉城那位有名的讼棍庞大海?

  这几天罗大状在蓉城见了几个老朋友,基本都是律师界或者司法界的,难免会聊到一些业内的话题。

  其中一个在省高院担任审判长的朋友就提到了庞大海此人,言辞之中充满了鄙视,但又有一些无奈。

  据他说,庞大海这家伙最擅长钻法律的漏洞,帮人脱罪,或者用一些盘外招来打赢官司。

  很讨厌,很无耻,堪称法律人的败类。

  但偏偏他所做的一切,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你还不能拿他怎么样。

  那个审判长直言庞大海就是蓉城最大的讼棍。

  没想到今天居然见到此人。

  罗大状内心冷笑。

  如果说庞大海是蓉城最大的讼棍,那么罗大状就是全国最大的讼棍,不然你以为“法外狂徒”这个响彻全网的称号是怎么来的?

  如果你以为他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律师,那就大错特错了。

  别的就不说了,单说罗大状和姜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句“你想不想送更多人进去”就足以说明一切。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就是讼棍!

  当然,罗大状跟只认钱的庞大海那肯定是有很大区别的。

  现在小讼棍遇上大讼棍,有好戏看了。

  庞大海心头一跳,被罗大状这眼神看得浑身不舒服。

  总觉得那个大高个好像有些不怀好意的样子。

  目光闪烁了两下,莫名有些心虚。

  双方相互介绍之后,便各自落座,进入正题。

  “这个不介意吧?”

  庞大海拿出录音笔放在桌子上,笑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职业习惯罢了。”

  “没关系。”姜白无所谓。

  庞大海说了句“谢谢”,接着道:“姜先生,刘总这次约你过来呢,肯定是有诚意的,想促成一种你我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不过身为律师,我还是想确定一下你们索赔项目和数量的合理性。”

  “我看到起诉状副本里,除了退一赔三之外,还有其他几个名目,我想问一下哈,这些你们都有切实依据吗?”

  姜白看向罗大状。

  专业问题,自然还是得专业人士来解答。

  后者开口道:“当然,团费退一赔三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其他索赔项目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四十九条,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我方当事人在海楠岛期间……”

  罗大状有条不紊,吐字清晰的讲述着。

  而庞大海则跟个笑面虎一样,笑眯眯的样子。

  这些他当然知道,但这个并不是自己今天要说的重点。

  这只是降低对方的警惕,引对方进坑的小伎俩罢了……

  尴尬了,直到本章发表的时候,我都还没想好这个讼棍要挖什么坑……所以今天更新卡住了,少更了点,等我睡一觉,去梦里寻寻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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